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在总结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有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二级学院全体党员大会;系、所和教研室、研究室会议;党支部会议;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等七项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本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必须召开领导班子全体人员会议,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决定。
(三)会议以应到会人员超过2/3为有效,以实到会人员超过1/2人员通过为决定生效。
二、日常会议安排
(一)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办公会)
1、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会议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2、时间: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
主持:二级学院院长(院长不在,由总支书记主持)
与会人员: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
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
列席:由二级学院院长和总支书记商定
3、议题包括:
(1)研究讨论本单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二级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
(3)讨论决定本二级学院所属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任免;
(4)讨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5)研究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学生工作;
(7)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工作;
(8)听取分管教学、科研、开发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监督、检查;
(9)讨论并决定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10)研究落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党总支委员会会议
1、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2、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
主持:党总支书记(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代理)
与会人员:党总支委员
会议记录:党务秘书
列席:由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商定
3、议题包括:
(1)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党务工作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听取本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6)分析党支部情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7)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8)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和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9)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10)研究落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
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
主持:二级学院院长(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书记或副院长代理)
与会人员:全体教职工
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
(四)二级学院全体党员大会
时间: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
主持:党总支书记(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代理)
与会人员:全体党员
会议记录:党务秘书
(五)系、所和教研室、研究室会议
时间:原则上每周周三下午召开(有其他活动时除外)
主持: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
与会人员:系、教研室、研究所全体教职工
会议记录:学科秘书、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
议题包括:学科、专业、教材、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及学术活动等。
(六)党支部会议
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主持:支部书记
与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
会议记录:支部书记
(七)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时间: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主持:学术委员会主任
与会人员:学术委员会委员
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
三、议题的提出
(一)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及全体教职工大会议题由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提出,也可由主管副院长提出,经院长与总支书记认可后,由院长确定。
(二)党总支会议及全体党员大会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院长充分酝酿。
(三)系、教研室、研究所会议议题由院长、副院长、系或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提出。
(四)党支部会议由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支部书记提出。
(五)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与副主任商量后提出。
四、议题的准备:
(一)行政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准备;党务会议由党务秘书负责准备。
(二)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三)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并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重要议题在会议讨论前应经院长或书记同意。
五、会议纪律:
(一)出席会议要准时,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二)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不接听电话,不接待来访,不处理其他公务。
(三)会议发言应紧密围绕议题,理由充分,观点明确。
(四)应按事先确定的内容和程序依次进行,会上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情况经院长或书记批准外,一般不予讨论。
(五)行政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由院长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向上级领导报告。
(六)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