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 的细则
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关于进一步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意见》,结合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实施有关制度的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要本着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有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制定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的实施细则。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有关决定的贯彻执行问题;
2、发展规划、学期党政工作要点;
3、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举措;
4、学科建设、专业及专业面向设置和调整;
5、教学管理、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科研管理、科研项目审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事变动、人才引进、选留毕业生、教职工聘任、考核、晋级晋职、职称评聘、骨干岗位人员确定、工资津贴福利、年度评比及奖惩、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相关事项;
9、学生管理、学生奖贷助学金评定、学生奖惩、毕业生就业、学生收费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对外学术交流、技术开发合作项目、院内外合作办学等;
11、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问题;
12、其他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二级学院所属系、所、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
(三)重要项目安排
单项30000元以上教学及办公设施改造项目、对外合作合营项目(含学术交流)、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合作项目、培训办班等以及相关采购方案、合同协议、招投标决定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教学及办公经费、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部门创收经费单项10000元以上。
三、“三重一大”问题的审批程序
(一)重要事项和干部任免的审批程序
由系、所、室主任或主管领导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与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研究后,由主管领导组织调研、论证或考察等,并报综合办公室安排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和资金的审批程序
根据二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审批报销经费。由经手人上报系、所、室主任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审核票据,再报财务一支笔负责人审批。一般审批2000-5000元,系、所、室主任和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审批5001-10000元,要根据用途经二级学院党政主管领导与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审批10000元以上,要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纪委委员或工会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参加讨论通过。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一)有关系、所、室提交需要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
(二)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办公室;
(三)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四)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五、参与集体决策的人员范围
(一)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成员;
(三)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总支纪委委员、分工会主席或教代会代表以及系、所、室负责人等列席参加。
六、决策要求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提出议题;
(二)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三)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四)决策后要有专人落实、总结、督办、检查。
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由总支纪委委员、分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
(二)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对“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后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检查、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需要时可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反馈;
(三)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教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报告落实情况;
(四)“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执行情况作为二级学院和系、所、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