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各班级加强各项常规工作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院风和班风的形成,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学生早晚自习时间
早自习:每周一至周五06:45-07:20
晚自习:每周一至周四19:00-20:40
第三条 学生早晚自习地点
各班级安排的指定教室
第四条 考勤安排
(一)学生按时进行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请假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无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二)各班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和维持早、晚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印包团学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
(三)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全院通报。
第五条 学生早晚自习守则
(一)自习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早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早、晚自习时学生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三)不得在教室吃东西。
第六条 奖惩制度(积分制:每名学生总分)
(一)对班级负责人的惩罚办法:在各项早晚自习检查中,各班级负责人若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情况,一次扣除10分,累计3次,撤销其所担任职务。
(二)对违纪同学的扣分制度
(1)早晚自习迟到者扣3分。
(2)早晚自习早退者扣3分。
(3)早晚自习缺勤者扣5分。
(三)对违纪同学的惩罚制度
(1)每周对迟到、早退、缺勤的同学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2)积分低于80分的同学上交2000字检讨,并扣除其期末综合测评分2分。
(3)积分低于70分的同学上交5000字检讨,并扣除其期末综合测评分3分。
(4)积分低于60分的同学取消其一学年的入党、评奖评优评先、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并扣除其期末综合测评分5分。
(四)班级奖惩制度
对于出勤率较高的班级,进行全院通报表扬,并在“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十佳班级”等评比中优先考虑;对于出勤率较低的班级,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全班一学年的入党、评奖评优评先、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